
意外伤害保险的权责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致的身亡和残废,不担负疾病而致的身亡。只需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的情况出现在保险期内,并且自遭到意外伤害的时候起的一定时期内(权责期内,如九十天、一百八十天等)导致身亡残废的后果,保险人就需要担负保险责任,计付保险金。
无法保意外伤害通常包含:1.被保险人在犯罪行为里面受的意外伤害。2.被保险人在滋事斗殴里面受的意外伤害。3.被保险人在醉酒、吸入(或注入)毒品(如海洛因、鸦片、大麻、吗啡等麻醉剂、兴奋剂、致幻剂)后出现的意外伤害。4.由于被保险人的轻生行为导致的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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